(通讯员 丁楠)11月29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李秋零教授来我院进行了一场主题为“目的论的哲学意义——康德《判断力批判》中自然与自由的桥梁”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外国哲学刘斌老师主持,学院部分博士生、硕士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首先,李秋零教授指出康德在完成《实践理性批判》后,面临理论理性为“自然立法”与实践理性为“自由立法”之间的体系断裂问题。《判断力批判》正是为解决这一张力而生。李秋零教授强调,康德通过提出“反思性的判断力”,为特殊事物寻找普遍原则,从而在自然概念与自由概念之间建立起一种非知识性、却具备哲学统一意义的连接。
其次,李秋零教授系统阐释了“合目的性”这一核心概念。他指出,在康德体系中,合目的性首先表现为审美判断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是一种主观的、形式的适应性;进而发展为“目的论判断力”,即自然事物——尤其是有机物——内在的、客观的合目的性。正是通过对有机体“整体与部分互为因果”的分析,康德将自然理解为一个趋向目的的系统。
最后,李秋零教授进一步剖析了“自然的最终目的”与“创造的终极目的”之区别。李秋零教授指出,康德将“文化”视为自然目的发展的顶点,它源于人的“自爱”与社会性之间的张力,通过制度与教化使人实现社会化。然而,文化只是“准备”,真正的“终极目的”是人的道德存在。只有道德的人,才能超越自然因果,实现真正的自由,从而完成从自然目的论向道德目的论的过渡。针对目的论与神学的关系,李秋零教授阐明康德对传统上帝证明的批判与转化:康德否认目的论能“建构性”地证明上帝存在,但肯定其作为“范导性原则”的意义——即引导理性在自然研究中寻求最大程度的系统统一性。这种原则虽不扩展知识,却为理性在自然与自由之间的协调提供了引导性框架。
在讲座最后,刘斌老师主持了总结环节,他首先感谢李秋零教授给财大学子带来这场精彩的讲座,为理解康德哲学的完整架构提供了关键视角。在提问环节,李秋零教授耐心地回答了在场观众提出的所有问题。至此,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