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院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根据《米兰电竞·(中国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哲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此办法。
一、申请条件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基本修业年限内,按要求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优秀,成果突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一)已完成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且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二)毕业时,博士研究生学习至少满3学年。
(三)代表性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A类成果1项,即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学校认定的A类智库与社会服务类成果1项;
2.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
4.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二类项目1项;
5.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三类项目1项,且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获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排序前三),且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以上学术论文刊物级别分类以学校最新版学术期刊指引为准,成果署名要求请参见《哲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
(四)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同意申请提前毕业。
二、申请时间
办理提前毕业申请手续通常于每年的12月或6月,申请人在申请毕业日期至少前6个月提出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提前毕业申请表;
2.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成果为期刊论文类的,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页及封底;
(2)成果为智库与社会服务类的,复印件为相应成果证明材料,包含且不限于成果所有者、发文单位、类型、正文、批示等信息。
(3)成果为专著类的,复印件为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页及封底。
(4)成果为科研项目类的,复印件为申报材料、立项通知书、结项材料、科研成果等。
(5)成果为获奖奖项类的,复印件为获奖发文、证书等。
三、其他规定
(一)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须符合《米兰电竞·(中国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学位字〔2022〕1号)《米兰电竞·(中国区)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25〕3号)等文件规定,方可进行论文答辩;未达标准的,提前毕业程序自动终止。
(二)已经办理提前毕业手续而未能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按规定的正常毕业学习期限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三)本规定自2023级博士研究生开始试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