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四十一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黄祯辉发布时间:2025-11-07浏览次数:10


中韩新媒体学院全体学生: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暨“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90周年,持续加强湖北省“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40余年来对全省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引导新时代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传承民族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华中师范大学决定联合举办湖北省高校第四十一届 “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活动主题

荆楚弦歌颂新程,青春逐梦写华章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华中师范大学

2.承办单位: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3.协办单位: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

116-1116日:

征集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比赛;

1116-1130日:

组织专家对原创现代诗歌、原创现代散文进行评选,评选出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五、活动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和原创散文作品评比两部分:

1.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

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作家和诗人担任评委,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原创散文作品评比:

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作家和诗人担任评委,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六、参赛要求及方式

1.作品以“荆楚弦歌颂新程,青春逐梦写华章”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为创作背景。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立意新颖,时代感强,进一步在文学领域引领青年思想、继承优良传统、弘扬中国精神,展现青年学子昂扬向上的青春风貌。

2.参赛作品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文艺的价值立场,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经发表,严禁剽窃抄袭,文责自负。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授权大赛组委会获得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刊登、出版等。参赛作品作者名均需使用真实姓名,不可使用化名或笔名。

3.作品体裁为现代诗歌或散文,不接受旧体诗词及小说投稿。诗歌鼓励以组诗参赛,组诗作品以《XXX》(组诗)或《XXX》(外X首)命名,行数200行以内;散文不超过3000字,数量不超过3篇,多篇散文以《XXX》(外X篇)命名。

4.作品正文格式要求左对齐,首行缩进2符(诗歌改为居中),宋体小四,不加粗。作品统一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送,个人将作品及个人信息汇总表压缩后向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会学术部提交,邮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请于1112日(周三)中午1200之前发送到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干部邮箱:3612245449@qq.com



联系人:孙逸冰18131330981


湖北省高校第四十一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作品信息收集表.docx

中韩新媒体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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