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和行业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和范围
(一)实施依据
1.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按照《米兰电竞·(中国区)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7号)执行。
2.行业导师聘任工作按照《米兰电竞·(中国区)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6号)第二章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施范围
1.硕士生导师面向校内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遴选,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两类。
2.行业导师面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校外实务部门的实务专家聘任,包括博士生行业导师和硕士生行业导师两类。行业导师主要在专业学位授予点聘任。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附件5或附件6)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申报专业所在导师组。
其中,硕士生导师申请人还需填写《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4),经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党外教师由系级组织)、党委对申请人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在《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填写考核意见后,同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申报专业所在导师组。
(二)导师组审查。导师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做认真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导师组审查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聘任。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文件精神
各培养单位应积极组织各导师组、全体导师、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7号)和《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6号),在导师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二)认真制定实施细则
1.根据《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7号)规定,各培养单位须制定本单位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包括遴选、上岗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和审核细则、培训等相关管理内容。细则制定要求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实施细则应经本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根据《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25〕16号)第七条的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行业导师聘任细则。聘任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培养单位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行业导师聘任细则》(可选),纸质版经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杨正思齐、李绪莹。
2.各培养单位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经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材料通过OA系统发送至杨正思齐、李绪莹。
(1)《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
(2)《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遴选表》(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版)
(3)《行业导师申报表》(附件6,签字盖章纸质版)
(4)《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7,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5)《行业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8,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6)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签字盖章纸质版)
(7)本单位公示情况报告(签字盖章纸质版)
附件:1.《米兰电竞·(中国区)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2.《米兰电竞·(中国区)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3.硕士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要求及参考模板
4.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表
5.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遴选表
6.行业导师申报表
7.硕士生导师名单汇总表
8.行业导师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