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重点群体完善收入增长政策
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 刘二鹏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发展目标,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作为民生工作核心任务。因此,瞄准脆弱和潜在中等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完善收入增长政策,既是落实此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更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
一是以就业创业为核心,激活增收“主引擎”。首先,要强化就业吸纳效应。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引导重点群体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集聚。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扩大就业容量。其次,进一步提升技能培训效能。构建企业与职业院校“双主体”培养体系,完善零工市场公共服务机制,确保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最后,要健全劳动回报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明确社保缴纳、劳动保护等责任,实现“安薪增收”。
二是以社会保障为底线,织牢织密“安全网”。首先,要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代缴困难群众养老医疗保费,不断提升城镇和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水平。其次,建立健全普惠养老托育体系,提升服务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优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教育成本,释放消费潜力。最后,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低保”调整机制,完善精准救助与主动发现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救助事权与支出责任,同时适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三是以深化改革为突破,促进增收“长效化”。首先,破除城乡二元壁垒,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支持农民工进城落户、定居,保障其在就业地享受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性,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其次,加大基础教育投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保障重点群体子女教育机会,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最后,精准施策强化协同。依托大数据构建重点群体收入监测评估平台,动态掌握群体规模、收入变动及政策受益情况。同时加强财政、税务、人社、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规避政策“合成谬误”,确保财政资金向关键领域精准倾斜,全面提升政策协同效能与实施效果。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背景下,聚焦重点群体收入增长目标精准施策,既是提高居民收入、提振消费信心的关键内容;也是构建消费驱动型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核心路径。必须持续优化政策体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激活重点群体增收与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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