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团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7-12-20浏览次数:195

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认真落实执行《团章》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团省委有关团员信息统计及报送工作,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发展状况,增强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组织开展2017年团员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院团委(团总支)统一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见附件1-1),及时将《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见附件2)下发到各班级团支部,指导各班级团支部填写模板中的各“团员信息”工作表。

2.各班级团支部完成工作表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至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

3.各院团委(团总支)为2017级新生团支部建立新的团组织信息,并将对应支部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导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中,并指导其他年级各团支部统一更新信息。

4.各院团委(团总支)在完成以上步骤后,利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生成格式为.cyl的上报文件。

二、工作说明

1.《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中红色列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将不能导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

2.2017级本科生、研究生支部可在上一年度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必要信息修改(如有学生转专业、新入党、入团等情况),修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中修改信息并保存;

2)在上一年度统计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中修改信息后再次导入“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团员信息统计是履行《团章》有关规定、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类统计数据要认真核对,确保报送校团委及上级团组织信息准确无误。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须在1228日(周四)18:00前,将本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所填报的《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生成的.cyl上报文件、根据统计情况填写的《2017年度共青团员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团员(学生)信息统计表》和《基层团学干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基层工作部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人: 郝王旭13513542464

15172934589  

  附件1-1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zip

附件1-2基层组织视频帮助.zip

附件2:《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xls

附件3:相关表格.xls  

  

  

                                                                      校团委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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