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湖北省精神文明委员会联合发文授予我校王献枢教授为“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湖北省教育厅关工委授予我校刘惠玲教授为“湖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并颁发了纪念印章和荣誉证书。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06年11月1日
2006年度,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湖北省精神文明委员会联合发文授予我校王献枢教授为“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湖北省教育厅关工委授予我校刘惠玲教授为“湖北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并颁发了纪念印章和荣誉证书。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0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