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召开法学院第七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33

法学院各工会小组: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委员会委员,四年届期已满。经法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两代会”)。大会召开之前,将对法学院第“两代会”代表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大会有关筹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机构

为使会议的筹备工作顺利进行,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高碧峰

副组长:张德淼  李司铎

员:张申鹏  褚晶晶  张秋蕊  牛 静  符双喜

二、会议内容与程序

(一)会议内容

1.听取法学院2025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工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表决《法学院教职工年终绩效分配办法》(2025年修订)

3.选举法学院第届教代会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程序

严格按工会章程并参照校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程序进行。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251225日举行,会期半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代表条件及代表的产生

(一)院“两代会”代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关心和支持学校及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有全局观念。

4.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及时、正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一般要求在2029年前能任满一届。

(二)院“两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以法学院工会下设的8个工会小组为单位,按在册教职工人数的30%比例,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其中,选举单位应注意考虑民主党派、无党派及女教工代表比例。各小组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2.根据学校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二级单位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一般应选为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3.实行常任制,4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五、院“两代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及产生的办法

(一)“两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局观念,能坚持原则;

2.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组织能力强。

3.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廉洁自律,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年限要求:能任满一届(2026—2029年)。

(二)“两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法学院新一届教代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会委员会拟由5人组成。具体产生办法为:

各系工会小组各从本小组内推荐1名院教代会主任1名工会小组长候选人行政一、二工会小组从本小组范围内各推荐3名院工会委员1名工会小组长候选人

根据各小组推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和校工会审查同意后确定法学院第七届教职工暨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六、其他事项与要求

1.召开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工会小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严肃认真地组织“两代会”代表选举及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各工会小组选举出的“两代会”代表名单及推荐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须于1219下班通过企业微信送至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褚晶晶老师处

2.“两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由筹备小组负责。筹备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人员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我院第“两代会”顺利召开。

3.“两代会”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两代会”筹备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


法学院第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院系小组

人数

代表名额

有关领导

校第七届“两代会”法学院代表团正式代表

行政一工会小组

24

8

高碧峰

陈金川

高碧峰

行政二工会小组

16

5

李司铎

李司铎

理论法学系工会小组

34

10

罗鑫、资琳

宪法与行政法学系工会小组

21

6

秦小建

王广辉、江登琴、张青波

刑法学系工会小组

23

7


诉讼法学系工会小组

21

6

袁中华

姚莉、张袁

民商法学系工会小组

25

7

刘征峰

刘征峰、张作华、陈晓敏

经济法学系工会小组

46

14

高利红、尤明青、向前、刘桂清

210

63




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1212


审核人:李司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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