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更新:股东失权制度的疏漏与完善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5-12-05浏览次数:12

主讲人:马更新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出版《证券欺诈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研究》《独立董事制度研究》《公司证券法治与司法前沿问题研究》《离岸公司的应用与法律规制——基于我国公司集团的实证研究》等多部著作,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14项。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上海、武汉、合肥等地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企业法律顾问。



讲座内容:股东失权制度作为公司资本认缴制下维护资本充实、督促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核心机制,其在新《公司法》中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公司立法从静态的资本管制向动态的信用监督与责任追究转型。本讲座旨在对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所构建的股东失权制度进行系统性解构与批判性审视,揭示其在规范设计、程序衔接与法律效果层面存在的疏漏。在此基础上,结合比较法经验与本土司法实践,提出完善路径,以期为该制度的解释适用与相应司法解释的完善提供智识参考。



主持人:

吴京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学系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与谈人:

徐强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金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旷涵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时间:2025年12月8日(周一)14:30-17:00

地点:南湖校区文湛楼110圆桌会议室

主办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



审核人:侯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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