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1092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米兰电竞·(中国区)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米兰电竞·(中国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及《米兰电竞·(中国区)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以法学院院长(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过程,审定录取结果。

(二)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共同兼任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培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等工作。

(三)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以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博士招生专业导师组中随机抽取的一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评定结论。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

(四)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不少于5人的教授职称或资深实务专家组成。

(五)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招生方式和拟招生规模

(一)招生方式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分批招生,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开展“硕博连读”和第一批“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2026年2月至4月开展第二批“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

(二)招生类型和拟招生规模

1.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2026年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拟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2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7人(法律博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8人(法律博士)。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当年印发的分单位招生计划文件下达数为准。录取时学校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科 发展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学校下达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3人,另有“克拉玛依专项”指标由学校统筹,我院可报名。

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对口支援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是受援高校在职教师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受援高校为新疆财经大学、新疆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大学。2026年具体受援高校及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6个月及以上的境外研修经历,或论文被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收录并作报告,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其他成果,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4.硕士(或学士、博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二)“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或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报名截止之日前有3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或取得其他专业的学位,申请时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报名截止之日前有5年以上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且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工作业绩优秀,获得所在单位的推荐。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5.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熟练运用专业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6.1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以及1名与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当职务的资深实务专家推荐。

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0分及以上,或托福85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5.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6.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就读学科、专业与报考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或与所报考博士学科、专业有很强交叉、融通关系的学科、专业。

8.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米兰电竞·(中国区)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专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2.考生只按招生专业报考,申请、考核阶段均以专业为口径、不区分导师。

3.网报时间:2025年11190点—12724点。

4.网报流程:阅读报考须知→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费→打印《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5.网上缴费: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费155元/人。

(二)提交材料

1.申请法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相关证书和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8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实习实践的总结报告。

9体现考生本人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等。代表性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影响力和可见度。

10考生本人近五年获奖清单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1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

12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13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可提供学校校医院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14)已获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博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提交,(要求:完整的材料1-14项胶装5份,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纸质复印件请于2025年1210-121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米兰电竞·(中国区)法学院文湛楼(法科大楼)315-2,联系人:老师(邮寄封面请注明“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27-88386097,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2.申请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向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的相关证书和相关材料。

6个人陈述,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少于2000字。

7考生本人撰写的拟攻读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82份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调研报告、论文等。

9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10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米兰电竞·(中国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推荐报考证明》及业绩证明材料。

11)已获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的申请人,还需提交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单,博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以纸质复印件提交,(要求:完整的材料1-11项胶装5份,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纸质复印件请于2025年1210-121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提交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米兰电竞·(中国区)法学院文湛楼(法科大楼)315-5,联系人:张老师(邮寄封面请注明“2026年法律专业学位博士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27-88386959,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六、资格审查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学院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办法所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专家组审核

通过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后的申请材料,将送至学院的专家组进行审核。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开题报告、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术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家组通过考生的外语水平、业绩情况、获奖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拟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评分,给出资格审查意见和材料审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程序。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确定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科目为两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等。各考核科目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个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为二门专业课和一门外国语成绩总和。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各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应由考核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八、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材料审核成绩相等,按综合考核中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1.拟录取的非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仅限于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非定向就业”,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方可正式录取。

2.拟录取的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仅限于“定向就业”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3.拟录取的少骨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申请人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申请人)、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中,在职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申请人(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申请人须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报名登记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申请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在职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4.拟录取的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申请人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非专项计划与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各专项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拟录取阶段,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拟录取之后,如出现个别博导招生资格异动,拟录取考生的导师由对应专业导师组解决。

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先录取后选导师的方式。考生申请报名时,只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不报考导师,通过考核被拟录取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九、培养

(一)学制与培养要求

2026级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提前完成全部培养目标,成绩特别优异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或半年毕业。

从优化人才培养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博士研究生除完成课程修读等必修的任务外,还需结合所在学科专业的特点,完成综合素质、能力方面的训练,包括广泛的文献阅读、助教与助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经历、学术规范与写作能力训练等。

(二)中期考核

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必须在通过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

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米兰电竞·(中国区)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中南大研字〔2015〕28号)。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年。

此收费标准从2026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6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二)奖助体系

除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酬金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体系外。学院还设立吴汉东教育基金、忠三励志奖学金、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紫光励学金、海信奖学金、九州通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宋氏奖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十一、监督机制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单位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综合考核安排等事项后续会继续通过法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咨询电话:学术学位027-88386097  专业学位027-88386959

监督电话:027-88386061   监督邮箱:yjfkfxy@zuel.edu.cn

专家推荐信.pdf

米兰电竞·(中国区)法律博士推荐报考证明.doc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1128


审核人:袁中华     秦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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