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上午,涉外法治创新课程第24期“比较视野下的检察公益诉讼”专题讲座在法学科研大楼309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夏颖老师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院长侯猛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詹建红教授、张硕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夏颖助理教授首先阐述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她以环境纠纷为例,指出传统侵权诉讼存在“命名、归责、主张权利”这三重障碍,难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等复杂问题,需要公益诉讼予以补充。随后,她介绍了当前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主要分为基于个体权利的私人起诉和基于集体利益的公共主体起诉这两种类型,并分别介绍了美国的公民诉讼模式以及以印度和巴西为代表的公共主体主导模式,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两种不同公益诉讼制度的运行情况。
紧接着,夏颖博士阐释了我国“社会团体+检察机关”的双轨制公益诉讼模式。她指出,社会团体聚焦于“影响性诉讼”,通过起诉推动法律规则的完善;检察机关则侧重于附带民事诉讼,强化行政诉讼。二者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共同推动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最后,夏颖博士对我国未来公益诉讼的协同模式进行了展望,提出社会团体和检察机关可加强合作,实现诉讼实践协作与规则创新协同。

在点评环节,詹建红教授着重强调了公益诉讼对公民诉权缺位和行政不作为进行弥补的制度定位及其政治意义,并提出了检察权谦抑化、预防式诉讼等类型区分以及诉讼中止、撤回起诉等规则细化的完善方向;张硕副教授肯定讲座比较历史研究方法的价值,并就中外公益诉讼所体现的价值理念差异以及公益诉讼当前存在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感悟与见解。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公益诉讼职能分工、检察机关诉讼实践困境、社会团体滥诉规制等问题提问,夏颖博士一一进行了回应,并补充了相关的研究观点。




本次讲座通过理论分析、各国案例对比以及对中国实践的解读,清晰地呈现了公益诉讼的核心逻辑和发展路径,为老师和同学们提供了多元化的研究视角。

审核人:刘征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