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教授主讲“刑法学结果归责的反思与重构”专题讲座圆满举办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1




通讯员(孙鸿路)2025119日晚,由米兰电竞·(中国区)法学院主办的“刑法学结果归责的反思与重构”专题讲座在南湖会堂隆重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柏浪涛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院长侯猛教授担任致辞人,法学院副院长杨柳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程红教授、夏昊晗副教授、张正宇副教授、姚培培副教授、刘浩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司铎老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行政副院长陈金川老师,以及近一千名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主持人杨柳副院长对柏浪涛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出席本场讲座的法学院老师和参加讲座同学情况进行了介绍。



在致辞环节,侯猛院长首先代表法学院再次对柏浪涛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且介绍了柏浪涛教授刑法学的研究实力与教学领域的突出贡献。同时,他还对参与本场讲座的近一千名学生的学术热情表达了赞赏,鼓励中南大学子对标柏浪涛教授,发扬中南的好学传统和进取精神。



在主题讲授环节,柏浪涛教授以关于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性论证,刑法学存在的“客观与主观”和“自然主义与规范主义”两种基本范式为切入点,通过介绍“特殊体质案”“蛋糕案”以及“扳道工案”,系统分析了两种范式的分析路径、判断步骤,重点聚焦于结果不法论与行为不法论在损害行为是否是不法行为认定中的分析思路。随后,柏浪涛教授进一步介绍了位阶式结果归责路径,通过对比分析“投毒枪杀案”“先后投毒案”的基本案情,介绍了位阶式归责的应用类型。最后,基于以上案例的分析,柏浪涛教授总结了位阶式归责路径的论证思路。



在与谈环节,程红教授首先感谢柏浪涛教授的精彩讲座。她提出关于刑法的归责根据与方法论问题,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存在观点上的分歧,即使在二元说的内部也存在不同认识。而且新近对归责理论的研究也出现了新的观点。关于柏老师的讲座内容,建议大家仔细阅读柏老师今年发表的相关论文。



夏昊晗副教授指出,民法上也存在过失认定的客观化,即违反义务意味着过失,并分析了侵权责任法与刑法在责任认定上的逻辑一致性。



张正宇副教授则从德国法学理论的视角,分析了过失犯罪能够预见、能够避免、应当避免的三层含义,并认为“主客观二分”与“自然规范二分”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姚培培副教授对柏浪涛教授的研究范式表示认同,并借讲座现场同学们的朋友圈文案再次表达了对柏浪涛教授的欢迎之情。



刘浩老师结合柏浪涛教授讲授的具体案例,分享了对于故意与过失之间关系的理解。



在随后进行的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围绕投毒案责任认定、过失犯罪等问题进行提问,柏浪涛教授对在场同学的提问进行一一回应,作出细致解答。



本场讲座内容翔实、气氛热烈,学术氛围浓厚。柏浪涛教授的讲授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为同学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柏浪涛教授的生动讲授,同学们对刑法学理论体系与实践运用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对未来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产生了更坚定的信心。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人:侯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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