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青年学者的学术交流活动,中南法学新创学术品牌“青年学者席明纳”,旨在延续费孝通先生所倡导的“自由落座无等级、清晰辩论解疑难、宽容接纳重论证”的核心精神,为法科青年学者搭建一个放下身份束缚、聚焦学术本质的交流平台。受学院委托,该活动由我院诉讼法学系陈爱飞教授、刑法学系姚培培副教授、经济法学系李乔彧副教授、民商法学系梅维佳老师作为共同召集人,每期聚焦不同学术主题,邀请领域内资深学者分享经验,助力大家在思想碰撞中夯实研究基础、明确成长方向。
11月6日下午,第三期席明纳研讨会在法学科研大楼309会议室召开。本次活动围绕“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法律风险”主题开展会议。各位与谈人聚焦理论与实务,分别从知识产权、民法、税法、纪检监察以及刑法等多学科视角,重点探讨了各领域科研风险识别与风险防控路径。各参会人员最终达成共识:需加快跨学科协作,加强学界与实务机构互动,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法律风险问题”提供更为健全的解决方案。
会议伊始,侯猛院长致辞表示本次会议旨在依托我校财经政法学科优势,针对科研转化这一重要议题展开跨部门协作,期望通过法学、纪检、知产三方的初步研讨,凝聚共识,为后续形成规范文本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强调,此议题兼具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关乎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并期望本次会议成为一个良好开端,未来能持续推进各学院及与实务界的深度合作,将研究成果落到实处。

会议的第二环节是主题研讨环节,各学科方向老师从专业角度,围绕着“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法律风险”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在知识产权方面,詹映教授指出,我国科研成果转化正面临权利归属、激励机制与法律风险三大结构性矛盾,并剖析了高比例奖励政策下“优质成果个人化、劣质成果单位化”的现象及其对转化率的影响。

民法视角下,朱震老师聚焦“科研成果”属性,强调通过合同实现转化,并降低法律风险;接着,梅维佳老师进一步地将科研技术转化法律纠纷情形类案化,并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请求权基础清晰地指出了民法救济途径。

对于税法层面,侯卓教授指明,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面临三大税收风险:虚开发票、违规提取横向课题收入、资金回流问题,呼吁科研人员增强税法意识,严守合规要求,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在纪检监察方面,童德华院长从宏观层面分析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方面的科研风险类型,最终聚焦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导向以及利益分配问题;而后,陈俊良老师主要围绕咨政报告和纪检学科的传统论文写作进行科研成果转化风险识别,提示作者顺序、涉密与敏感内容等风险。


对于刑法领域,刘浩老师基于法政策强调,须以违法性认识错误、但书条款、实质法益侵害等路径划定犯罪边界,并借行刑、民刑衔接机制把科研行为纳入社会治理与领域法框架综合规制;接着,夏朗老师指出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转移与项目申报中的刑事风险,强调诚信合规;随后姚培培副教授则对套取经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提出学理分歧,建议以“无法益侵害”作为出罪路径之一。

在实务层面,本次会议邀请了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芦大为以及专职律师纪芳与会同谈。芦主任与纪律师结合实务案例,提出成果转化中的权属争议、利益分配、企业决策影响及数据合规等问题,建议跨学科协作、制定标准,以权利本位保障当事人权益。


最后,姚培培副教授总结会议具有问题集中、部门法视角齐全、参与多元三大特色,实现“实务出题、理论解答”的良性互动,为科研合规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本次中南法学青年学者席明纳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本次会议不仅是一场学术思想的碰撞,更是一次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指南。相信这些前沿的洞察与务实的建议,必将有效助力我校科研人员与青年学者在未来的创新实践中,增强风险意识,筑牢合规防线,更加自信、稳健地推动科研成果走向应用,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贡献中南法学人的智慧与力量。
审核人:侯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