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拓冠宇 王钰昕 杨钰贤)11月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在文泰219教室举行主题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若干理论问题”的讲座。
我校党委书记栾永玉出席并致辞,我校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教授和校人才办主任陈柏峰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系方世荣教授、民商法学系麻昌华教授、经济法学系黎江虹教授担任与谈人。

吴汉东教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甘藏春副会长的任职经历。

栾永玉书记在致辞时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和全体师生,欢迎甘会长荣归母校。他表示,2017年我校法学院进入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的队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相信在以甘会长为代表的一批杰出校友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一定能够打出一片新天地。

甘藏春副会长围绕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原则进行了讲解。
甘藏春副会长指出,中国土地制度的演进是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相一致的。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对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了许多要求。一是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基本自足,这是在我国耕地分布不均,建设用地激增背景下压倒一切的任务。二是保障土地要素的尽快配置:通过政府集中高效的组织力、动员力,满足建设用地需求,这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实现赶超跨越的重要支撑。三是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我国曾在不同历史时期通过利用农副产品剪刀差和农地转建设用地的收益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今后要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四是土地制度变革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高速发展环境下征地、低成本扩张等引发的社会问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人的城镇化。他强调,确保粮食安全与保障土地供应、支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这两对关系中的双方都不可偏废,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综合以上四点要求才能作出符合发展规律、人民利益的决定。
关于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甘藏春副会长主要总结了三点。一是土地规划制度的改革:将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解决了与现有各类规划的衔接问题。二是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对于根据公共利益可以动用国家征收权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缩减征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将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基本要求。三是农地制度改革:破除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以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开经营权为重点保障农用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甘藏春副会长指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和尊重土地的自然属性相结合,既做到保护土地资源,又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陈柏峰教授在主持讲座时指出,甘会长的讲解显示了他对理论学说的熟悉、对现实问题的深刻把握和对世界土地管理实践的充分了解,我们可以从中窥见“立法者”的理论素养和思维方式。

在评议环节,方世荣教授认为,本次讲座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提出了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麻昌华教授评价本次讲座信息丰富、视野开阔,富有问题意识。黎江虹教授评价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自信与国际视野,为土地管理制度提供中国方案,并就如何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央地关系和提高征地补偿听证的公众参与度谈了看法。

最后,甘藏春副会长细致解答了关于弱势群体土地权益保障、宅基地退出机制和征地补偿方式等方面的问题。讲座现场座无虚席,过程中互动氛围热烈,掌声频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