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山教授等应邀参加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6年年会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16-11-17浏览次数:783

20161112日至13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6年年会在湖南长沙召开。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的30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岳麓山下,以球治理与国际私主题,围绕国际私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我校副校长刘仁山教授应邀率队参加此次年会。

12日上午举行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换届选举大会上,刘仁山教授再次当选学会副会长。我院徐伟功教授、韩龙教授、向在胜教授当选学会常务理事。刘卫国副教授、钟丽副教授、粟烟涛副教授、彭欢燕博士、黄志慧博士当选学会理事。

大会开幕式结束后,举行了2016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颁奖仪式。我院黄志慧博士获得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

    

   

12下午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反思的分组讨论中,刘仁山教授以“人权保护对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影响”为题,就人权保护与判决的自由流动之间的平衡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根据会务组的安排,刘仁山教授还担任了“涉外民商事审判和‘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分组讨论的主持人。此外,在会议期间,应外交部条法司的邀请,刘仁山教授参加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学术研讨会”,就我国加入该公约的立场和时机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并专门向会议提交了“我国加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若干思考”的学术论文,得到与会学者的积极响应。

    

   

13日上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欧盟国际私法”的分组讨论中,黄志慧博士以“欧洲人权法在欧盟民事司法合作中的适用”作了主题发言。我校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陈丽平、王杉月、张红宽、陈杰,硕士研究生谭晓杰和曹潇潇、张炜分别以“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域外承认与执行的困境与突破——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视角”我国涉外继承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初探外国法查明中的专家制度”、商业活动管辖依据对完善涉外民商事管辖权规则的启示《海牙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与非国家法的选择论欧盟协议管辖例外之平行诉讼规则问题研究、“国际法视角下的‘一带一路’倡议”为题在分组讨论中作了主题发言,得到参会学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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