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恩施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吕世安,恩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俊,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谭艳军同我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宪法教研室主任陈新副教授,我院宪法与行政法系秦小建副教授就民族立法、地方立法等多方面合作进行了全面交流。
![1、胡弘弘副院长与吕世安主任致辞[1].jpg](http://www.yyzs99.com/law/_upload/article/images/e7/cd/fd280b3846a6a324f40048e85e8f/937bce39-03da-4c15-bdad-c2e73a056d02.jpg)
吕世安主任介绍了恩施州近年来在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的概况,表示本次调研的主要任务是就立法的理论和实务工作同我院交流,在如何积累地方立法经验、如何同我院立法理论研究优势相结合提出了一些想法,表达了将来在民族立法、地方立法方面与我院开展合作的初步意向,探讨了合作的多种形式。
![2、老师发言[1].jpg](http://www.yyzs99.com/law/_upload/article/images/e7/cd/fd280b3846a6a324f40048e85e8f/34b3e6c0-257d-4ead-8267-f532a4615e8f.jpg)
李俊副主任表示恩施州在立法实践过程中立法队伍虽有法学理论基础,但能力有待提高,希望可以在此次调研中受到启发。同时,他希望我院能在合作开发立法研究基地建设、开展立法培训等提高立法队伍中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领导的理论水平方面,提供专家授课,从而增进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水平。
![3、合影[1].jpg](http://www.yyzs99.com/law/_upload/article/images/e7/cd/fd280b3846a6a324f40048e85e8f/b74ff8af-8396-410c-8a6d-0bfce40667f9.jpg)
胡弘弘副院长对吕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院的师资情况,以及法学院在为省市人大地方立法提供社会服务的概况。胡院长肯定了恩施州的民族立法的立法水平和立法地位,强调恩施州在研究民族立法与地方立法的交叉平衡有巨大优势。对于此次合作,她提出了两种框架性思路。陈新副教授则提出,立法工作要注重总结历史问题。他建议恩施州法制工作委员会应召集多方人员系统总结前期立法工作,有助于未来立法有成效,达到预期效果。秦小建副教授指出《立法法》出台后,地方对立法人才需求更大,我院对立法的研究课程积累深厚,如《立法学》课程、《立法政策设计实务课程》、法学教学实验中心的LETS平台等等,双方深度合作可能产生地方立法示范效应。
![4、全场[1].jpg](http://www.yyzs99.com/law/_upload/article/images/e7/cd/fd280b3846a6a324f40048e85e8f/7199ee36-ccf6-4e1b-914e-5b455ea479d2.jpg)
吕世安主任对我院三位教授的介绍与建议表示认同,并欢迎我院师生来恩施实地考察,也希望可以双方可以全程合作、全面规划,培训出立法水平高、接地气的实务立法工作者。
最后,肖崇明书记前来慰问前来我院调研的恩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并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