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主题为“工人代表制的法理和逻辑”的社会法高端论坛讲座在我校文澜楼举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陈步雷教授担任此次讲座主讲人,我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副主任韩桂君副教授为主持人,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到场聆听。

陈步雷教授以珠三角“利得工人维权案”为例,从宏观问题、微观问题、概念化、法理逻辑问题、直接功能和社会影响、对法律改革的启示共六个方面出发对工人代表制的法理和逻辑这一问题进行了讲解。陈教授指出:“劳动关系是最重要、最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一,劳资矛盾已是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工会是焦点。”进而陈教授对利得工人维权案作了详细介绍,并认为此次维权运动不仅避开了工会而且避开了中国劳动法。

概念化方面,陈步雷教授深度解析案例主要提出工人代表制、劳动关系调整的民法回归、对机制替代的反替代三个具体概念。从社会学和法学的角度出发,陈教授对此三个概念也一一进行了分析,关于“对机制替代的反替代”这一概念陈教授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这是波兰尼意义的社会本能,是内生性、自发性的行动、关系和模式。”

“工人代表制的法理基础就在于民法实体法、程序法及其背后的‘天然正当、社会必须性’、交易指引和保障的功能”,陈教授在介绍工人代表制的法理逻辑问题时如是剖析到。此外,陈教授认为工人代表制主要有以下影响:凸显了中国现有劳动政策与劳动法无法适应劳动集体化、法治化调整的困境;对劳动关系相互的深层次社会矛盾的处理提供了自上而下的实践经验等。

讲座最后,陈教授这样总结道:“应正视劳资平等博弈机制的残缺及其后果,尽快建立健全以劳资集体谈判为核心的劳资博弈机制和程序正义体系。”同学们也就劳动权利保障的边界、劳务派遣等问题向陈教授提问,陈教授均耐心给予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