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名家共谈“法史研究的范式及其现代价值”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0浏览次数:212

4月8日晚,由我校法学院法律文化研究院主办的“理论与实践:法史研究的范式及其现代价值”研讨会在文泓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和澳门大学唐晓晴教授受邀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人。本次讲座由我校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陈景良教授主持。



陈景良教授对各位主讲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指出本次研讨会为法史专业研讨会,旨在倡明学理,务求在中西法律文化交流中为中国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发掘资源、建筑智库。




曾在我校工作过的徐国栋教授开篇回顾了其在我校工作时发生的故事,并对如今我校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针对我国法史研究问题,徐教授主要介绍了我国罗马法研究方式的几类转变,如主要从教材中获知罗马法知识到直接接触罗马法专著的转变,这些转变标志着我国对于罗马法的研究程度不断深入。何勤华教授指出法史学在研究现代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并表示研究法史学有助于认识现世法学以及开拓眼界。张中秋教授以现代的视角剖析了传统的中国法,以哲学的高度阐释了中西法律文化背后的价值理念。在谈到我国法史学研究趋势时,李秀清教授主张在当下的研究中,必须要意识到历史的积淀,具体而言,就是要求研究者对术语的使用抱谨慎的态度。唐晓晴教授则介绍了自己在法律史研究中的一些活动,以及自己对法律史重要性的体悟,主张法史学乃法学之本体。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出如何处理法史学与部门法的关系、西方法律文化在未来中国的地位等问题,五位教授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在交流环节之后,陈景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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