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讲座:民法思维与商标疑难热点案件

发布者:吉宇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0

  20251027日上午,知识产权学院实务讲座在文澴楼239教室开展,邀请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家泉律师作为主讲人,以“民法思维与商标疑难热点案件”为题进行主题分享,围绕商标法修订中的禁止重复注册问题、商标侵权的判断依据、商标诉讼中证明标准问题、商标在授权确权与侵权过程中的近似判断差异、驰名商标的淡化保护等核心内容展开,商律师结合典型商标案例,融合民法理论,分享独特实务经验与深度思考,为在场学子提供了专业且实用的知识参考。

首先,商律师介绍了在商标法第五次修订过程中“禁止重复申请”条款曾引发的广泛争议,将其调整为“禁止重复注册”这一提议既深度依托民法“一物一权”原则筑牢法理根基,也充分参考域外商标审查惯例,实现立法与国际接轨,体现出商标实务与民法理论的紧密融合。在商标侵权判断依据方面,商律师以“浪琴诉顺丰案”为典型案例阐述判断商标侵权责任的依据,指出“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才能真正作为侵权判定依据。他以北京限行规则的立法类比,强调立法目的决定法律关联,同时明确引导性、提倡性条款,不能作为认定义务与侵权的依据。商律师结合“夜郎古案”指出,被告授权确权中关于的自认对判赔金额存在影响但不能绝对禁止反言,明确在法理适用存在假性冲突的情况下对商标诉讼区分证据效力与适用场景的重要性,并结合最高院的民事诉讼规定区分了“排除合理怀疑”、“高度盖然性”、“优势证据”等证明标准。随后,商律师以“大午粮液案”为切入点,论证商标在授权确权与侵权过程中的近似判断存在差异,核心原因源于两阶段的立法目的不同,故在商标诉讼中不构成侵权的标志不一定能够获得商标授权。谈及驰名商标的淡化保护问题,商律师以“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举例,指出驰名商标淡化保护需坚守的两大原则为“法益递减原则”和“言论自由优先原则”。此外,商律师还以“稻香村3000万索赔案”和“苏州稻香村与河北稻香村许可合同解除案”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与商标法在商标案件中的融合之处。

最后,商律师在讲座中强调,处理商标案件需跳出单一法律框架,结合民法思维突破疑难问题,同时提醒学生要融会贯通多部门法,夯实基础,提高法律敏锐度,精准把握法律立法目的、关键概念差异以及案件细节,以多角度思维应对复杂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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