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将2025年“文澜奖学金”拟推荐结果(推荐到学校参加差额评审)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7日。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到文澴627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法与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23日
发布者:张向飞发布时间:2025-10-23浏览次数:10
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现将2025年“文澜奖学金”拟推荐结果(推荐到学校参加差额评审)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7日。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到文澴627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法与经济学院
2025年10月23日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院办公室:027-88385507
邮箱:(意见反映)alvis@zue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