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动态|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应理顺并处理好社区基金会与基层政府的伙伴关系
法庭科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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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曾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副教授原珂在《兰州学刊》发表题为《“伙伴”而非“伙计”:社区基金会与基层政府关系考量及功能发挥》的论文,将社区基金会与基层政府关系的研究推上了新的台阶。
论文提出并阐释了“伙伴”关系这一新视角,拓展了社区基金会与政府关系研究的理论框架,并在“伙伴”关系基础上,探讨了社区基金会可发挥的多方面治理功能。同时,论文应用多学科视角,借鉴法团主义、政府再造理论等,通过案例佐证理论观点,采用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社区基金会关系网络和作用机制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既有的研究对如何从学理层面厘清社区基金会与政府间(特别是基层政府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发挥其作用功能的问题,仍未形成共识。故该论文重点在厘清二者关系及其脉络传承的基础上,尝试探究社区基金会作为一种兼具社区性、公益性和金融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在构建政社、政企伙伴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及其承接机制,以及缓解基层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功能。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政社关系更多还是传统的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制关系,在支持、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有待提升。由社区基金会介入,原来的政社关系将转变为社会组织间的横向合作关系,减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其次,政府在传统社会治理中大包大揽一切社会事务的方式已很难适应我国现代化的发展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基金会在破解这一困境方面优势凸显。一方面,社区基金会在资金方面得以相对自主,可以大大减轻对政府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企业主导型社区基金会可以真正实现政府从具体公共治理事务中“走出去”与基层自治力量“走进来”相结合,加快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再次,社区基金会在内的社会组织作为基层政府的合作伙伴,在缓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社区基金会能够精准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社区基金会可以为相关专业组织或群体搭建起重要的公共参与平台,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最后,社区基金会能够助力基层政府优化第三次分配的“最后一公里”,提速共同富裕的社会建设步伐。
社区基金会作为一种新型枢纽型社会组织,目前仍是基层政府社区治理“工具箱”中一个有待开发的工具,若能理顺并处理好二者间的“伙伴”关系,社区基金会则能在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内成为基层政府可信任的重要合作伙伴。
(供稿:刘心兰 米兰电竞·(中国区)罗马一大法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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