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近年来,我国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其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困境、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文章结合作者2020年以来在湖北、浙江、江苏、贵州等省份十多个县市区的调研经验,聚焦于解纷机制的结构,对当下我国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实践机理进行剖析,并就如何优化基层多元解纷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文章指出,多元解纷机制是由各种解纷主体、解纷资源和解纷方式关联组合而成的有机系统。解纷主体、资源、方式之间的关联和组合形态构成了多元解纷机制的结构。近年来,为应对社会基础变迁所带来的挑战,回应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政策要求,基层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注重依靠党政组织的统筹与协调,以实现不同解纷主体的充分合作、解纷资源的集中配置以及解纷方式的紧密衔接,基层多元解纷机制由此形成了一种要素聚合的新结构。解纷要素的聚合结构,主要依靠党政组织的统筹与协调,具体表现为党政组织通过注入政治势能来统合解纷主体的目标,以及创设各类组织平台来整合多种解纷资源和方式。由于注入解纷要素聚合结构中的政治势能和组织平台存在强弱差异,解纷要素的聚合形态也相应不同,多元解纷机制进而分化为不同模式。当前各地基层多元解纷多样且复杂的实践形态,是多元解纷机制模式分化的现实表征。进一步优化多元解纷机制,需要围绕党政统筹与协调下解纷要素聚合这一结构形态展开,具体途径包括控制模式分化的幅度、合理发挥政治势能的作用以及规范组织平台的运行。
文章的分析有助于深入认识和理解当前我国基层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逻辑,全面和准确把握纷繁复杂的多元解纷实践。同时,文章的分析聚焦于党政统筹和协调下的多元解纷要素聚合结构,这对于深入认识和理解党在全国依法治国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也具有重要启示。